N海都全媒体记者 沈舜枝
日前,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实施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的通知,将遴选培育全省640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,其中泉州遴选推荐名额80个。
据了解,遴选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聚焦农产品生产加工业、乡村特色产业、帮扶产业,以及休闲农业、乡村民宿、农产品电商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。对支农“三支一扶”人员、乡村文旅带头人支持项目入选人员等,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培育范围,鼓励符合条件的在闽台胞、台农参加培育。
据悉,2025年是“头雁”项目实施的第4年,2022年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实施方案》,自2022年起每年为每个县培育10名左右“头雁”,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“头雁”队伍,带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“雁阵”,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。
编辑:肖辛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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