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3日
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
针对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
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
具体实事监督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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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整治内容
1、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;
2、未履行服务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;
3、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企业未履行资料财物移交义务;
4、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,管理不规范;
5、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;
6、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;
7、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;
8、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,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,群众反映未及时申报更新;
9、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;
10、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。
二、各区县联系方式
来源: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