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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行政+综治中心,释放1+1>2协同效应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07 20:25:00    

近年来,明溪县司法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,积极探索创新,以县综治中心为核心枢纽,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,将司法行政职能进行深度整合与优化,采用“前端集约+中端分流+闭环处置”方式,不断优化矛盾化解机制,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付出不懈努力。

前端集约,构建“一窗受理”

“原本以为维权之路漫长又艰难,没想到问题这么快就得到了公正解决,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!”邓某激动之情溢于言表。此前,邓某经友人介绍,参与某公司承包的农田开垦项目,因农用拖拉机驾驶不慎发生侧翻,致使自己身负重伤。然而,涉事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推诿塞责,试图逃避赔偿责任。为切实解决邓某的困难,中心联合司法所积极组织调解工作。调解员们以深厚的专业素养、真挚的情感关怀,耐心地进行法律阐释和情感疏导,逐渐打破双方的对立僵局,成功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。

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,得益于明溪县精心构建的“最多跑一地”矛盾化解机制。自2024年起,明溪县司法局积极参与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,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均设置“一站式解纷窗口”,实现矛盾纠纷“一窗受理,多端协同”,为纠纷化解提供“一条龙”服务。在县综治中心,司法行政作为常驻部门,与公安、法院、检察院、信访、林业、住建等13部门协调联动,有效落实“中心吹哨、部门报到”制度,通过“调解+法律服务+诉讼”模式,协调联动、有效处理各类矛盾纠纷,畅通了群众维权“快车道”。

中端分解,打造“一键分流”

充分整合明溪县各级人民调解品牌资源,县法律援助中心、县级人民调解中心与县综治中心协同建设,同时将配置全县9个乡镇的105个乡村两级人民调委会及“成轩调解室”“爱华调解室”“俊黉调解室”“金叶调解室”等人民调解品牌资源整体嵌入对应乡镇综治中心,与其他入驻部门实现跨界联动,打造出矛盾纠纷化解的“全科门诊”。

在乡镇综治中心,司法所入驻乡镇综治中心,通过“中心+司法+服务”模式,落实矛盾纠纷受理、流转和跟踪工作,统筹协调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矛盾化解,全方位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。截至目前,共依托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504起,化解率100%。

闭环处置,实现“一站解纷”

2016年,明溪某小学与某公司签订电力工程施工合同,项目由吴某具体施工,并于同年竣工并完成审核。项目完工后,吴某多年来多次向该公司催付工程款,公司一直称公司内部出现问题,无法向吴某支付工程款项。受理案件后,通过“综治中心+司法所”协作机制,调解工作组第一时间对整个案情进行梳理分析。调解员以综治中心为平台,分别约见双方当事人,开展“法律会诊”,从互相理解的角度,以“解决问题为目的”的思想进行疏导,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,签订了调解协议,一场长达8年的工程款拖欠案件圆满解决。

为深化司法行政职能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,建立“综治中心+司法所”双向融合机制,推动司法所积极参与综治中心的日常工作。基层司法所依托综治中心这一重要平台,充分共享信息资源、共用网络设施,整合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力量,综合运用“三官一师一员”、群防群治等工作力量,统筹做好矛盾纠纷调解、法治宣传、社区矫正、安置帮教等工作,构建业务结合、协同配合、信息共享、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,着力推动“资源在一线融合、信息在一线应用、矛盾在一线化解、服务在一线强化、平安在一线实现”。通过案件回访、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实现闭环,确保县乡两级服务标准统一、运行规范,实现基层法治服务覆盖率与群众满意度双达标。

明溪县司法局通过“县中心统筹+乡镇站点辐射”双规架构,在基层治理的实践中砥砺前行,不断探索创新矛盾化解的新路径、新方法,为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注入了强大动力,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来源:新福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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